基金会通过2007年度检查
来源: 时间:2008-11-15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从2006年开始对基金会进行年度检查。根据相关规定,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基金会接受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检查,在地方民政厅登记注册的地方性基金会接受所在地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检查。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接受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年度检查。     

       2008年10月14日,国家民政部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域名:www.chinanpo.gov.cn)公布了2007年度基金会检查结果名单。我会成立以来第一次参加年检并顺利通过,年检结果合格。此次共有一百家全国性基金会参加了年检,其中合格66家,基本合格23家,总体合格率为89%。     

       根据《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基金会在通过年度检查、结果公告后30日内,将年度工作报告刊登于登记机关指定的新闻媒体上。我会将于近期在《中国社会报》刊登我会的2007年年度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