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组织开展“基金会典型违法行为及慈善组织有关法律责任解析”讲座
来源: 时间:2019-04-08

为进一步提高我会规范化运作的能力,提高全体员工的法治理念和法规意识,4月4日,我会邀请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监督二处干部马红军对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培训后相互交流、讨论与答疑。培训主题为“基金会典型违法行为及慈善组织有关法律责任解析”,分为四大板块进行了讲解,分别为:1.基金会行政执法工作的概述2.常见违法案例的剖析3.《慈善法》对慈善组织违法行为的例举4.非法社会组织的取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王道勇教授参加了培训。



马红军介绍道,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依据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兼顾严肃惩戒违法主体和促使其尽快恢复正轨、积极发挥作用双重目的。并具体从八点讲述了现行基金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的违法情形,通过具体的举例与阐述,使大家从不同方面的不同角度对社会组织法律责任有了深刻的了解。


在互动环节,马红军对大家提出的有关问题一一解答,并提出了几点建议,1.熟悉规章制度,切勿触碰法律红线。2.规范对外合作,严格把控风险。3.勿急功近利,宜考虑长远。


借讲座东风,我会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学习和讨论,大家表示,在基金会的工作中一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记章程宗旨,严格依章程活动,加强制度建设,综合提升规范化水平。



文/杨冰馨

图/贾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