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 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来源: 时间:2021-01-25

2021年1月16日 北京)

 

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下称“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期间本着对捐赠人和受助者高度负责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益事业支出和行政办公支出均符合国家要求在历年的审计、年检和等级评估中都得到好评,顺利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现将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期间财务收支及相关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请审议。

一、财务收入情况

第三届理事会期间基金会捐赠收入4954.47万元保值增值收入569.95万元,两项财务收入合计5524.42万元。四年捐赠收入分别为:2017年捐赠收入2922万元;2018年捐赠收入1069.22万元;2019年捐赠收入416.99万元2020年捐赠收入546.26万元

捐赠收入来源包括12爱心企业捐赠合计4949.99万元,其他社会捐赠4.48万元。捐赠收入合计4954.47万元。

捐赠收入下降主要原因社会经济大环境出现了一些变化,部分捐赠企业经营受到影响,另有一些捐赠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调整,公益投入向定点扶贫方面转移

二、财务支出情况

第三届理事会期间基金会公益项目支出和管理费用支出共计8068.71万元。其中,公益项目支出总计7660.01万元(含上一届公益项目捐赠结余款),保障了11个公益项目顺利开展;管理费用支出总计408.71万元

基金会各年度支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要求的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的规定。

三、财务资金状况

20201231日,基金会净资产3445.20万元,其中限定性资产1317.88万元,非限定性资产2127.32万元(含原始资金800万元)。

四、年检与审计情况

第三届理事会期间各年度年检报告均符合要求,顺利通过。各年度审计和专项信息审核,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0年11月经民政部指定十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换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换届工作结束后,将依程序向民政部提出申请,由民政部指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法人离任审计。

五、财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适应财务管理体制变化,保障基金会合规运行

2019年4月校(院)行政财务部对校(院)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财务实行“统一管理,法人负责”,2020年6月已经与校(院)行政财务部交接完毕,这对基金会财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基金会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学习,积极配合校(院)行政财务部的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事流程,更好地保障基金会合规运行。

(二)做好预算决算编制与项目执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两个支出比例控制在合规范围内。根据公益项目预算和项目执行进度有序拨付项目资金,监管公益项目费用合规支出,保障公益项目顺利实施。加强财务分析预测及风险防范能力,节约行政管理费用,杜绝非必要支出,将行政管理费用确立在一个必要的水平,保障基金会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三)加强公开募捐平台资金管理

为适应公益行业发展方向,基金会先后在腾讯公益、支付宝公益、新华网公益、帮帮公益等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募捐,探索打开了社会公开募捐新渠道。基金会财务加强社会公开募捐平台运营项目资金管理,合规合法使用捐赠款项确保公信力,让更多人信任基金会,拓展公开募捐业务的广度和深度,服务更多的受助群体。

(四)强化资金保值增值管理,提高收益

利用自有资金和公益项目款项的拨付时间差,做好资金保值增值工作。在国家规定允许和基金会风险承受范围内,积极与民政部指定的各投资、理财机构对接,寻求更适合基金会的保值增值方式,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做一些回报率较高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