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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守计划申报流程

来源:相守计划    时间:2014-08-14

申报流程

(一)报名申请:申请人首先登录“相守计划”官方网站,点击首页“我要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相守计划资助项目申报表”,自行打印填写,并向所在县(区)教育局提出纸质申请。

(二)培训选拔: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进行项目前期培训,提高申请人的“相守”能力。培训结束回校后,参训校长召集项目组成员进行头脑风暴,共同修改完善项目方案,5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项目最终方案,作为项目评审的主要依据。

(三)项目评审:由县教育局会同团县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及资助金额。

(四)确定资助:评审结束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提交基金会审批,审批同意后确定资助。获得资助的项目应在5个工作日由项目负责人指派专门人员将项目详细信息上传于“相守计划”官方网站。

上传方法:登陆相守计划网站主页→在“加入我们”版块注册网站会员→设置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首页右上角“我的日志”→进入“发布项目”→将本项目详细信息填写完整

(五)日常督导:项目实施过程中,申请人应定期将活动情况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上传于相守计划网站。

上传方法:登陆相守计划网站主页→进入首页右上角“加入我们”→输入已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即登录“我的日志”

各县区教育局应安排专人负责本县区“相守计划”,指导、协调与督促布点乡镇及参与学校按计划实施项目,常规督导每学期两次,可相机组织一至两次县内实施校观摩。各实施布点乡镇中心校校长为本地“相守计划”总联系人,负责本乡镇的项目指导、协调与督促,了解各实施学校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实施校之间进行交流和互访,每个实施校的重点环节可组织观摩。

(六)中期交流:学期末组织相守项目负责人参加中期交流暨深度培训活动,总结经验,分享体会,研讨关爱留守儿童的常态化机制;邀请国内知名的儿童心理学和社会工作专家,对项目负责人开展深度培训。

(七)相守再申请:项目负责人可提出下学期“相守计划”,继续申请相守关爱基金。内容可延续上学期,也可变更方向。